從1998年起,中央文明辦、建設部、國家旅游局在全國聯合開展了創建文明風景旅游區活動。
環境、設施、服務、秩序、管理、資源保護。文明經營、文明服務、文明管理的要求,做到生態效益、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有機統一。推動創建文明風景旅游區工作邁出新步伐,取得新進展。
提高風景旅游區的文化品位和文化內涵。挖掘景區景點的文化資源,突出文化特色,把風景旅游區都建設成為展示文明形象、傳播精神文明的重要窗口。成為服務群眾、教育群眾的重要陣地。
抓好文明經營,努力建立誠實守信的旅游市場秩序。
抓好文明服務,把"服務人民、奉獻社會"的宗旨落到實處。要掌握過硬業務本領,養成良好職業道德,秉持良好職業操守。嚴格服務規范,以優質服務、文明言行塑造景區文明形象。要緊貼群眾需求,堅持以人為本,游客至上,不斷適應群眾的旅游需求,豐富旅游產品,完善旅游設施,提升服務質量。
抓好文明管理是創建文明風景旅游區活動的有力保證。要切實強化安全措施,把旅游安全放在首要位置抓緊抓好。抓好旅游品牌。提升景區的文明形象,從完善科學、規范、有效的管理上下功夫,養成良好的職業道德,秉持良好的職業操守;另一方面,制定和完善了服務公約,嚴格服務規范,以優質服務、文明言行塑造了景區文明形象。
宣傳文明游園的行動,做一名文明游園的倡導者與監督者,讓文明禮儀之花在景區內處處綻放。